严把工伤认定
“三关”
本报讯(通讯员 黄武谊 邹菲霞 实习生 张珊)近年来,衡南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严把“三关”,切实维护参保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
严把材料审查关。建立健全工伤事故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参保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必须24小时内电话通知或到工伤认定部门报案,并在2日内上报工伤事故书面报告以及工伤事故备案表。
严把资格认定关。始终坚持把工伤认定的受理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对主体合法、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对主体不合法或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告知其到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确认劳动关系,对材料不完整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对情况复杂的最长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严把事实审核关。该局医保股对每起工伤案件都第一时间深入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详细做好调查笔录,侧重调查案发的时间、地点、原因、有无证人在现场等,看证据是否能相互印证和关联,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坚决杜绝虚报工伤事件的发生。
截至6月底,该局共收到工伤认定申请121件,已完结8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