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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深化和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若干思考》解读
2017年07月13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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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考核监督 理顺管理机制
——《关于衡阳市深化和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若干思考》解读
  ■文\本报记者   姚永军  实习生   王倩雯  图\本报记者   罗盟

  江河湖泊是地球之血脉、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衡阳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现象日益严峻。为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湖健康,3月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施河湖管理全覆盖,为建设“五个新衡阳”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水环境保障。

  在“调查研究月”活动中,市水利局就如何深化和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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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耒水风光

  碧水悠悠的氵米  水

  访谈实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衡阳的河流特点、分布及水情。

  岳健:衡阳地处湖南省凹形面轴带上,为典型的盆地地形,地貌以岗丘为主,降水丰富,水网覆盖率高,水体流动性强,境外客水水量是本地降水的3倍。

  衡阳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全市长5公里以上的河流共458条。其中,干流长小于10公里的有168条,10~50公里的206条,50~100公里的10条,大于100公里的9条。河流总长度8355公里,河网密度为0.55公里/平方公里。河川径流主要由雨水补给,丰枯流量悬殊,年水位变幅较大。湘江干流贯穿全境,沿途先后纳入宜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氵米 水等44条一级支流。

  衡阳气候温和,境内各地年平均降水量在1223~1421毫米之间。因受季风气候和地貌等因素影响,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境内降水是河流水量主要补给来源,平均河川径流总量为92.53亿立方米,来自客水总量占80%。

  

  记者: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效?

  岳健:3月3日,我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标志衡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正式拉开序幕。

  党政齐抓、部门共管、市县乡村一起干,这是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的鲜明特点。《方案》明确:市委书记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总河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水利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各县(市)区党委书记任本行政区域内第一总河长,县(市)区长任县级总河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任辖区内乡镇总河长,乡镇长任副总河长;村级辖区内具体河流河段长由村支书担任。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环保、水利、农委、住建、交通等2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总河长组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目前,已建立衡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1名顾问、1名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全部到位,4条市级河流设有2名河长、4名副河长、19名河段河长。县级层面:各县(市)区已召开了会议,成立了工作委员会,确定了县、乡两级河长名单。各县(市)区第一总河长有12名、总河长有15名,78条县级河流有44名河长、51名副河长,这些河长、副河长已经全部到位。

  

  记者:通过调研,您认为目前我市河流治理工作还有哪些不足? 

  岳健:污染状况依然严重 、管理体制仍不顺畅 、缺乏专业治水知识和清晰的职能界定。 

  全市要实现主要河流干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率90%以上,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稳定在Ⅲ类等目标,由于农药、化肥的使用,畜禽养殖业粪污,河道堵塞等诸多原因,治理和监管任务可谓任重道远。

  我市河流众多,河网密布,流域面积大,治水任务繁重。水环境治理职能分散在水利、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涉及到市、县、乡、村各级,导致协调联动机制不畅,管理上存在“多龙管水”、流域上“条块分割”、职能上“部门分割”、制度上“政出多门”的现象。  

  各级河长作为党政领导,担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任,治水工作精力有限。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河长”对河道整治、水环境治理业务不熟,缺乏水污染防治意识。目前,虽然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责任,但是职责要求过于笼统,河长职能界定还需进一步细化。 

  

  记者:您认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思路?

  岳健:河长制在浙江、福建、江西等省进行了先行先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我市开展湘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也提供了可行模式。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应该坚持以《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为统领,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一盘棋”三部曲共推进。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思路,第一步主要是“抓源头、畅河道、建制度”;第二步是“强治理、重监管、调结构”;第三步就是“优化、巩固、提高”。把青山绿水摆在突出位置,实施“清”水长“流”、“活”起来的治水思路,实施河道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工业污水入网,持续开展“截污与治污并举”专项行动。要制定“以水质改善为导向、以工作投入为重点”的考核办法,将水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河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督促“河长”真抓实干、尽心履职。进一步促进“河长制”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水。 

  

  记者:对于深化和推进“河长制”工作,调研组有哪些建议?  

  岳健:继续加大治水力度,实施倒逼制度。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进一步对污染水体的工业、生活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对涉及全市重要饮水影响和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监测的河道,实施水环境治理时间任务同步推进的倒逼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集中力量、采取措施使跨行政区域的重点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不断完善“河长制”考核监督办法,坚持责权一致。以河长制为核心,强化责任落实。探索“河长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制”与河段制、“河长制”与企业主体治理责任、“河长制”与公众广泛参与的有机联系,设置年度满意度测评,由群众对各级“河长”治水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外公布。 

  进一步理顺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协调配合。理顺现有涉水部门“政出多门”的行政管理关系,如进一步理顺污水管网建设、城乡保洁等管理机制,减少扯皮推诿现象,建立权责清晰、高效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水环境治理,形成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我们将在媒体上对各级“河长”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流、湖泊(水库)保护和治理工作,全社会同心戮力共同打造青山绿水的优美环境。

  访谈嘉宾:

  岳健  市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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