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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4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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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度开评“双创”示范典型
  评选项目共4个: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大学生自主创业、优质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入选者将分别获得1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即日起,可自主申报

  本报讯(记者  李建平  通讯员  罗美)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办《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5]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6月开始,市人社局、财政局将联合多部门,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活动,并以此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新创业,促进初创小微企业、个体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

  此次评选活动共设立4个评选项目: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10个,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个;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50个,奖补资金4万元/个;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100户,奖补资金1万元/户;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补,名额不限,奖补资金1万元/个。

  申报评选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申报初审(6月1日—7月1日)。申报对象按自主申报原则,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相关资料。第二阶段为市级评审(7月1日—8月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各县(市)区上报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联合评审,根据实地抽查、差额选择、量化打分、择优评选原则,择优确定奖励对象。第三阶段为上网公示(8月1日—8月15日)。对入选的单位名单将通过《衡阳日报》、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等市内相关媒体公示15天。第四阶段为表彰宣传(8月15日—9月15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奖励对象名单,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组织先进典型的表彰及宣传活动,并由市、县(市)区财政将相关奖补资金拨付至获奖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评选活动相关资料查询及表格下载:请登陆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y12333.gov.cn)—信息公开—就业信息—政策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典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电子版表格.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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