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准则》《条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执纪执法、拥有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对其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和专项评议
净化党员干部“生活圈”
自觉遵守互联网“七条底线”,净化“微信朋友圈”;自觉抵制非法娱乐活动,拒绝黄赌毒;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注重发挥“廉内助作用”
实行领导干部上门家访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深入党员干部家中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家庭、婚姻及生活状况等
健全干部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每年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全面掌握干部职工的身体状况,寓监督管理于关心爱护之中
实行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留痕备案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和插手工程事宜、执纪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司法活动、金融活动、征地拆迁、财政评审、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不得向项目单位推销材料、设备及商品
试行部分市直单位正科实职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组织部门每年按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对存在漏报瞒报的,进行严肃处理
完善提醒谈话和函询制度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提醒谈话,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谈话
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制度
逐级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完善公开述廉评廉制度
采取“面对面”述廉、“背靠背”测评以及网上排名公示等有效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测评
实行公开评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