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引发危化品爆燃,
58人丧生
违法运输,多环节监管“失控”导致恶果
B
2014年7月19日凌晨,白天车流繁多的沪昆高速公路终于稍稍“安静”了一些。1时12分,从东向西的车辆行至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12公里450米处时,却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现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在距事故点300米以外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至2时57分,自东向西方向车道内排队车辆累计达400余辆,排出了约3.1公里以外。车牌号为闽BY2508的大客车停在了排队等候的车流尾部,当天车上共载有乘客56人。
谁也没料到,就在闽BY2508停车等候通行的短暂时间内,一场悲剧猝不及防地发生了。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6.52吨乙醇的湘A3ZT46轻型货车,以每小时85公里的速度与闽BY2508大客车猛烈追尾。乙醇瞬间大量泄漏,熊熊燃烧,轻型货车、大客车及前方快车道上排队的一辆小型越野车、右侧行车道上排队的重型厢式货车和一挂铰接列车都被火苗吞没。事故损失惨重,造成大客车52人死亡、4人受伤,轻型货车2人死亡,重型厢式货车和小型越野车各1人受伤(6名伤者中后又有4人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300余万元。
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它是一起教训深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场惨剧的发生,从来都是多种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
从调查结果看,车祸当然是“7.19”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肇事轻型货车严重超载,司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忽视交警的现场示警,未采取制动措施;闽BY2508大客车未按交通标志指示在规定车道通行,停车排队等候时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分别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但车祸之外,事故所暴露出的“人祸”更令人触目惊心。
一、肇事车辆及司机证照过期、违法改装、违法运输。
肇事车辆湘A3ZT46轻型货车核定载货量1.58吨,事故发生时实际装载乙醇6.52吨。其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至事故发生时已过有效期,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
该车辆在购进时仅有货车二类底盘,未随车配备货厢,后在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违法改装,为运输乙醇,又在长沙市芙蓉区振兴塑料厂定制了一个用聚丙烯板材焊接的方形罐体,用方钢框架将罐体加固置于货厢内。该车司机从未取得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二、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违法运输和充装乙醇。
大承化工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2013年3月份以来一直使用非法改装的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肇事轻型货车运输乙醇。新鸿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未查验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及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多次为肇事轻型货车充装乙醇。
三、莆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闽BY2508大客车属于莆田公司,该公司对承包经营车辆管理不严格,对事故大客车在实际运营中存在的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凌晨2时至5时未停车休息等多种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到位。
四、长沙市胜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违规出售汽车二类底盘和出具车辆合格证。
胜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具备二类底盘销售资格,超范围经营出售车辆二类底盘,并违规提供整车合格证。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向经销商提供货车二类底盘后,在对整车状态未确认的情况下违规出具整车合格证。
五、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振兴塑料厂非法从事车辆改装和罐体加装。
六、长沙市翔龙城西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和湖南长沙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工作不规范、管理不严格。
翔龙城西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对肇事轻型货车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前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中,外观查验员无检验资格;未保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检验报告中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检查无检验员签字、无送检人签字;检验报告中车辆的转向轴悬架形式与车辆实际特征不符。湖南长沙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为肇事的轻型货车进行机动车年度检验前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中,未发现和督促纠正整车质量5.873吨大于最大设计总质量4.495吨的问题。
七、湖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履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不得力,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八、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履行事故处置、路面执法管控、机动车检验审核等职责不力。
九、湖南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十、湖南省质监部门履行机动车检测企业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职责不到位,山东省潍坊市质监部门对车辆生产环节质量把关不严。
十一、长沙市工商部门对企业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监管不严。
相关单位对长沙市胜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货车二类底盘问题监管不得力,未对安顺货柜加工厂超许可范围经营进行查处,未及时发现并查处无照经营的振兴塑料厂。
十二、有关地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
C
沉重的叹息,一百多人为事故付出代价
安全生产以案说法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0734—8869036
事发后,除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肇事货车及大客车驾驶员外,司法机关分别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涉嫌玩忽职守罪、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对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等35人批准逮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因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或指导督促不到位,湖南、福建、山东三省共有72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行政降级、行政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