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倒排工期、上足劳力和机械等措施,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及早完工。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涉水工程,一律要落实行政、技术、值守责任,一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一律要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同时,要把险工隐患处置作为当前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一落实险工隐患处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快险工隐患处置进度。一时难以处置到位的,要科学制定度汛方案,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加强巡查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对处置不到位、巡查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目前,各地正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培训重点要突出基层防汛责任人等重点对象,突出防汛抗旱基础知识、指挥决策、查险处险、预警转移等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参训人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要突出险情处置、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重点内容,所有山洪灾害危险区和中小型水库下游要以乡镇、村组、自然村落为单元,百分之百开展山洪灾害演练,切实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和自救技能。所有培训演练要实现全覆盖,并务必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
要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新人”未到岗,“旧人”责任绝不能下肩,确保各级各类责任无缝衔接。尤其要针对当前村居“两委”换届实际,根据省领导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确保村支两委换届期间基层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的通知》(湘防[2017]18号)要求,迅速抓好村级责任人的落实,切实做到“换届不换防、换届不换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