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抽查和暗访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方式,督查整治内容为林业企业、木竹经营加工场所、苗圃等地的生产安全,林区包括林场、森林公园等交通旅游安全,林区自然灾害防范和安全管控,机关消防安全等四个方面。督查时间为国庆节前、10月底前、11月底前和12月中旬各组织一次。
国庆节前,12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排查各类隐患42处,现场整改28处,承诺稍后整改14处,下督办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