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消法”实施一年后,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期增长了10.3倍。据该法院通报,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最大。而在遵守法律的职业打假行为之外,采用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方式进行敲诈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打假乱象激起了新的矛盾,导致了商业机构与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对立。
有评论认为,职业打假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职业,有人对他们嗤之以鼻,有人却对他们的打假拍手称快。那么,对于职业打假人究竟应该扶持还是打击?事实上,只要打假人在打假活动中能够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以此为职业并无不可,因为其行为对维护市场秩序、伸张消费者权益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打假人恶意打假,以违法为代价去换取利益,那么其行为已经不属于职业打假范畴,而是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治。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