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如何调整?
彭幼平:当前,对于我市广大退休人员来说,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今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如何调整?这其实也是市委、市政府及人社部门一直在关心和关注的一大民生问题。
据了解,目前,除了上海发布了养老金调整具体方案并率先进行了发放外,包括湖南在内的其他省份的调整方案正在酝酿、尚未出台。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涉及的人员数量庞大,预计全国将共有1亿多人员受益,衡阳受惠的人数达到 35万人。其二,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的政策问题也非常多: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如何平衡,地区之间如何平衡,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如何衔接等。这些因素导致调整工作非常复杂,需要做大量工作、花大量时间,才能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调整方案。
关于养老金调整水平的问题,据人社部权威解释,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目前,我市社保部门正积极做好养老金上调准备工作。只等省里的“调待”方案出台并下发,我市将以最快速度来做好“调待”工作,增加的养老金从今年元月份起计算并补发到位,一定不让老百姓吃亏。
记者:对于冒领、欺诈养老金等行为,人社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彭幼平:养老金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冒领、欺诈养老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的行为。特别是去年四月,人社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2015]14号)后,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特别是在《衡阳日报》“人社周刊”上刊登了文件全文,并作了权威解读和析案说法。
三是加大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人脸建模”认证工作力度。全面启动系统认证自动停发功能,对未建模、建模不认证、延期认证、认证不成功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系统自动停发养老金待遇,杜绝死亡人员养老金被冒领的可能。
四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通过与公安户籍系统比对,对疑似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待遇进行暂停支付。目前经过比对,发现市本级有120多名退休人员疑似死亡后仍在继续领取养老金。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及时采取措施,停发了其待遇,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冒领金额进行核实和追缴。
五是对由于单位改制、居住分散、难以查证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设法与原单位或主管局取得联系,查证退休死亡人员家属等,以便及时清理。
六是对无法取得联系且逾期不退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按法律程序处理。
记者:对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听说已经停止办理补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业务。那么,现在我们该如何参保缴费和办理退休?
彭幼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第13号令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自2016年4月1日起,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停止办理一切补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即终止了此前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和湘政办发【2011】12号文补建补缴政策。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再往前补建补缴,只能从参保之日起逐年缴费,凡在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足15年的,方可在系统中按办理时的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再办理退休。但对于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只要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计大于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正常办理退休。此举取消了以前实际缴费年限必须大于15年的限制,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企业职工办理退休。
记者:对于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如何处理?
彭幼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自2016年4月1日起,省社保局调整了社保信息系统征缴模块,凡是参保单位征缴进行跨月测算的(如2016年4月进行2016年3月的测算),系统将自动按政策计算滞纳金。因此,建议所有用人单位每月务必于25日前及时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异动手续,每月25日前进行测算,并于当月月底前及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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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建平 通讯员 马 勇 李青松 实习生 冯韫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