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面八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26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衡山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7月起施行,分别提高到每月420元和220元;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全额享受农村低保标准并上浮10%

  本报讯(记者 刘思远 通讯员 彭水扬)5月23日,记者从衡山县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7月起,该县农村低保保障线提高到每月220元;城市低保保障线提高到每月420元。

  其中,衡山县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全额享受农村低保标准并上浮10%;其他低保家庭仍按月实行补差救助。这次确定的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主要为进入低保的4类家庭:一是困境未成年人;二是一级二级残疾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或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的困难家庭;三是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四是困难老年人家庭。 

  该县对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与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认定,入户调查和公示率要达到100%,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所有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范畴,直至2018年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105岁的杨绛先生走了 《我们仨》终成绝响
石鼓:非公经济上缴税金占比近五成
党员沉入基层帮扶困难群众
衡山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确保每个党员不掉队不遗漏
20年,纯手工制作龙灯上千条
衡阳日报版面八A08衡山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16-05-26 2 2016年05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