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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1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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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第三方”接访,让法治更深入人心
  4月18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及市法律援助中心派遣值班律师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访室进行了首次值班,标志着我市推出的“以律师值班的方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正式实施。这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是由律师作为第三方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意见、引导或代理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据4月19日《衡阳日报》)

  长期以来的事实证明,“棘手”的信访问题,最终还得在法律的框架与程序内解决,这也是法治社会应有之义。而这其中的“法治”内涵,不仅要求司法部门要依法司法,也包括了对于司法上访诉求的尊重。

  让律师以“第三方”身份独立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就是要依托其专业优势,将信访群众和信访行为逐步纳入依法诉讼、依法维权的法治之路。专业律师“坐镇”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上访者,不仅有助于获得上访者的信任,让律师顺理成章地向信访群众讲明法理,而且也有助于双方在司法的框架下解决问题,助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更加公正地解决。另一方面,律师的专业素养,也能帮助问题更高效地解决。如果原案件处理正确,他们的法律知识就能更好地劝服上访者服判息诉;如果原案件处理有所不妥,群众也能在“明白人”律师的援助下,重新收集证据,有底气地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当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其身份必须独立的。正如中央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所言,“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服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的法律服务行为。这就要求律师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等特色,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的公共职能监督,及时提供司法建议,帮助信访及纠纷及时导入法律程序并予以解决。

  “第三方”律师独立接访,无疑能更有效地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以及加快社会法治化进程,但还需要涉事各方的相互合作、通力而为,才能确保“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这样的惠民制度日臻完善。

  ■魏  姗

  律师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等特色,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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