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的事实证明,“棘手”的信访问题,最终还得在法律的框架与程序内解决,这也是法治社会应有之义。而这其中的“法治”内涵,不仅要求司法部门要依法司法,也包括了对于司法上访诉求的尊重。
让律师以“第三方”身份独立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就是要依托其专业优势,将信访群众和信访行为逐步纳入依法诉讼、依法维权的法治之路。专业律师“坐镇”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上访者,不仅有助于获得上访者的信任,让律师顺理成章地向信访群众讲明法理,而且也有助于双方在司法的框架下解决问题,助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更加公正地解决。另一方面,律师的专业素养,也能帮助问题更高效地解决。如果原案件处理正确,他们的法律知识就能更好地劝服上访者服判息诉;如果原案件处理有所不妥,群众也能在“明白人”律师的援助下,重新收集证据,有底气地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当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其身份必须独立的。正如中央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所言,“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服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的法律服务行为。这就要求律师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等特色,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的公共职能监督,及时提供司法建议,帮助信访及纠纷及时导入法律程序并予以解决。
“第三方”律师独立接访,无疑能更有效地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以及加快社会法治化进程,但还需要涉事各方的相互合作、通力而为,才能确保“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这样的惠民制度日臻完善。
■魏 姗
律师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等特色,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