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符合湿地定义的湿地面积为74.9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3.2%。近几年,通过新建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全市新增湿地保护面积8.44万亩,现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47.06万亩。目前,我市经过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点5处,包括耒水国家湿地公园、 水国家湿地公园、天湖国家湿地公园、衡山萱洲湿地公园、衡南莲湖湾湿地公园,它们总面积达10.6万亩,占全市湿地保护面积的22.5%。
李平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项目标准和规划布局开展建设。对已评审的规划项目加紧开工建设,争取3-5年完成后按期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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