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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9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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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换届工作
要做到“十条”标准
  本报讯(记者  李楚)3月7日,我市召开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何录春指出,各乡镇的“合乡并村”工作要做到“合镇、合村、合心”,乡镇党委书记要及时掌握各村镇信息,坚决杜绝拉票、贿选情况。

  会上,各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就如何搞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表建议。大家建议,搞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要加大党员干部之间的交流力度,加大乡镇与乡镇之间的交流,党员干部在调整过程中要将党政工作和干部工作结合起来考察。

  何录春一一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并收集大家的建议。他指出,下一步,将进一步征集全市各乡镇党委书记对换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把握不准的换届工作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同时,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要做到“十条”标准:即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政策上要搞准、程序上要到位、工作上要统筹、组织上要得力、纪律要严明、投入要加大、责任要上肩、班子要配强、风气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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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换届工作 要做到“十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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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十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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