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举报方式有来信、来访、视频接访、“12309”专用举报电话平台等,并实现网上接受举报。举报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人民检察院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据统计,自2012年第14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余人,发放举报奖金5万余元。
市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活动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