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市)区党委换届之际,市委6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评价的意见(试行)》。《意见》的核心,就是贯彻落实市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德服人、以德选人”的“16字选人用人”原则与导向。《意见》对县(市)区党委换届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
早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中央就在“德才兼备”之后加上了“以德为先”四个字。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次县(市)区党委换届能否达到“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的标准,也是检验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试金石”。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这番话对我们今天正确理解“德”与“才”的关系很有启示意义。“德”,是“才”的方向和灵魂,是“才”发展的内在动力;“才”,是人得以发展的成功的基本条件和基础。二者之间,“德”是首要的、第一位的,选拔人才必须“以德为先”。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需待七年期”。与“才”相比,“德”的识别更难一些。正因为如此,《意见》不仅指出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重要性,还科学地对“德”制定了“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专门考核、征求意见、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综合分析五条途径,对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四德”进行总体评价。通过这一办法,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
有德无才谓之庸,有才无德谓之恶。在选用干部之时,我们既不能选庸,更不能择恶。所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才是选人用人之道。我们相信,通过这一办法,老好人就不会得势,老实人就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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