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李少蓉)身为驾校教练,驾照被吊销后竟“改造”驾照再度醉驾!7月18日凌晨,雁峰交警大队开展打击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半小时内连续查获2起“不简单”的醉驾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3时46分,雁峰交警在设卡盘查过往车辆时,一辆号牌为湘J10***的黑色小车驾驶员吹气时,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交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员神色紧张。在其拿出驾驶证后,交警却发现照片与本人的长相有明显差别,通过警务系统核查发现驾驶员姚某的驾照已被吊销。
面对证据,姚某如实交代自己去年因醉驾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为方便开车就“改造”了驾驶证。交警对姚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4800元”的处罚决定。如血检结果达到醉驾标准,姚某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后不到半小时,一辆湘D牌照的教练车驾驶员也因为酒后驾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驾。“没想到你们这么晚还在查啊!”教练员周某既惊叹又后悔地说道。交警将周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交警介绍,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