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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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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加班”是一种短视行为

  ■丁家发

  加班对当下一些职场年轻人来说是常事。年轻人是否知晓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长的相关规定?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会怎么做?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164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5%的受访者知晓劳动法中关于加班时长的规定。面对过度加班,超半数受访者会要求涨工资或减少工作量。62.7%的受访者建议学习劳动法,保护自身权益。

  我国劳动法规对加班的时长有所限制,以避免职工超负荷加班。然而,超时长的“过度加班”现象,在不少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严重侵犯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笔者认为,“过度加班”是一种短视行为,很容易导致“双输”的局面。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规,维护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否则,将对用人单位的长期稳定发展非常不利。

  “过度加班”能导致员工没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长此以往,将损害员工的身心健康。“过度加班”短期看,增加了企业的效益。但从长远看,员工身心健康受损害,企业还可能增加不确定的风险。

  笔者认为,遏制“过度加班”违法行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合力共治。首先,各地劳动监察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坚决叫停“过度加班”,对屡教不改的用人单位,予以严厉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其次,劳动者也要增强法治维权意识,一旦遭遇“过度加班”现象,要敢于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和举报;此外,用人单位一定要考虑长远的稳定发展,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摒弃一些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不能再强制员工“过度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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