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谭宗阳
本报讯 9月6日,受害人家属陈某将一面印有“神警雄风,罪犯克星”的锦旗送到了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破获盗窃案件为其母亲追回8000余元财产损失。
8月13日,83岁的受害人陈某英来东湖派出所报警:其黑色手提包被盗,内有现金875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当日13时,陈某英将黑色手提包放在一楼堂屋的木凳上,便去二楼上厕所,10多分钟后回到堂屋时,发现其手提包及包内现金被盗。
经视频分析研判,民警发现一身着白衣、骑摩托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尽快找到嫌疑人,民警在视频中嫌疑人消失附近的村子多次调查走访。8月30日上午,民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东湖镇团山村苏某家中一辆男式摩托车与嫌疑人车辆极为相似,且摩托车左侧挡泥板内有一蓝色雨衣与嫌疑人车辆上的雨衣一致。民警迅速找到苏某,发现苏某身着白色T恤、体型与嫌疑人作案时的穿着、体型一致,基本锁定作案嫌疑人就是苏某。民警当场对苏某进行询问,并对苏某住所进行搜查,搜出苏某盗窃剩下的现金6250余元。
在证据面前,苏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主动退赃2500元。8月31日,民警将8750元现金退还给受害人陈某英。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被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