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左百村
本报讯 昨日,行政拘留五日期满的妨碍公务违法行为人肖某某走出市拘留所大门。之前,因为帮酒后驾车的朋友出头,辱骂并推搡民警,他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肖某某表示,希望广大市民以他为戒,学法守法,不要触犯法律。
4月6日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在船山大道融冠亲城地段开展“百日攻坚”争先创优活动夜查行动。21时40分许,中队民警在盘查时,发现一台湘D牌照小车司机有酒驾嫌疑。民警将司机和车辆带到测试区准备进行酒精测试时,该车同车人员围拢过来,乘车人员肖某某借着酒劲起哄,辱骂并推搡民警,并借势倒在地上说民警打人。民警当场将肖某某控制,交由督察大队和案件侦查大队介入,为民警维护执法权威。
经查证,该湘D牌照小车驾驶人陆某系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违法行为人肖某某因妨碍公务在完善健康检查等手续后被行政拘留5日。
特勤大队民警提醒,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活动时,公民有义务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阻碍执法工作开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