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友批评,此举“钻了制度的空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面对批评,这位大V面不改色,继续舌战网友,还普及起所谓“契约精神”,称“违约是契约的一部分,18年前每本书我都付了钱买下来了,是付过钱的,办过手续,拿到赔偿回单的”。钻制度漏洞,占公共利益,绝不是遵守了什么契约精神。11月28日,这位微博用户再次发帖称,将归还所有书籍。该校图书馆也回应称:“印象中2002年并未出现学生大量赔偿的情况,即使该生所说属实,对有较高价值的复本,图书馆会在闭架书库中留存,而珍贵民国图书不对学生外借,只对老师开放。”
有网友建议,“图书馆的管理太宽松,应当以更大的处罚力度来警戒借书不还者,补上管理漏洞”。社会公序良俗,是基于每一位社会成员对于规则的遵守和重视。薅羊毛、耍小聪明,以一己之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实际上是“以耻为荣”的“利己主义”,是病该治。——评论员 陈琰泽
2.“违约是契约的一部分”这句话本身没错,但是,如果订立契约的目的就是为了违约,则是一种欺骗行为,大错特错。“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借书不是为了“借”,而是为了据为己有,这是对契约的根本违背,还谈何契约精神?
另外,“眸冷骨累的王马丁”还以“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自居,不免令人疑惑: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什么时候成了褒义词?钱理群先生提出这个词时说,“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显然,这名博主是把世俗老到理解成对自己的肯定,把聪颖与钻营混淆,不仅价值观扭曲,还要顺带标榜自己智商高。可是,想扯起契约精神遮羞却拎不清楚概念,为了省一点小钱而沾沾自喜,恐怕连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称不上。说白了,钻制度的空子、揩公共利益的油,不过是在拿良知换取蝇头小利。——评论员 笃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