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金生
本报讯 近日,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中查获准驾不符、报废车上路、伪造变造行驶证和年检合格标志的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肖方某除了被行政拘留,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处罚。
7月10日20时许,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祁东县城大桥路设卡盘查。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桂C07768”的老款丰田轿车由322国道往县城方向驶来。执勤民警拦停该车,核查发现该车已属报废车,驾驶人肖方某(51岁,祁东县白鹤街道人)只持有D型驾驶证,属准驾不符;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与年检合格标志均为伪造变造。执勤民警口头传唤驾驶人到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查,肖方某于2017年7月购买该报废车后,为逃避交警检查,伪造车辆行驶证和年检合格标志,还驾驶车辆到了省内和江西等地,最终被祁东交警识破。祁东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肖方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此外,肖方某驾驶报废机动车和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所驾报废车也将被强制报废。
祁东交警提醒:驾驶报废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年检合格标志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法守法、安全文明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