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0日,湖南省第一部地方森林防火行政法规《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施行启动仪式在南岳区万寿广场举行。2019年5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施行。
《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由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20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围绕以人为本、以法治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了森林防火责任和区域划定、森林防火建设经费保障、护林员配备、扑救队伍建设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