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将评选30所文明校园,评选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悉,凡在“五个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在全市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走在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均可参与衡阳市文明校园评选。市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申报,县(市)区属学校向县(市)区教育局申报,经市教育局、县(市)区文明办初审后,向市文明办推荐。
本次评选将设立“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参评文明校园的,必须从衡阳市一星级文明校园评起,由低到高,逐级评选。文明校园每年评选一次,其荣誉称号可保持六年,六年后荣誉称号自动消失。届期中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可申报参评上一级别的文明校园;届满当年可申报参评同等级的文明校园;届满过期的单位,只能从衡阳市一星级文明校园创起。
在本次评选中,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同发布了《衡阳市文明校园中小学评价细则》,其中涵盖了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多个方面共有60余项评价指标。创建期内,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称号: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届时,将由市文明办会同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根据指标进行逐一考核,再由纪委、市卫计委、市610办、市综治办、市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会审后,并提交市文明委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市内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市文明委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