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的地方试行农村“以地养老” 模式时,还是让人有些担心:要是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话又怎么办呢?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给了大家一颗定心丸: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比相当大,现今的农村老年人数已占全国老年总人口的近六成。而农村老人又有别于城市老人,他们老到不能耕田种地生产时,却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养老安享晚年,故此,自古以来,就有“养儿防老” 之说。事实上,儿女养父母的老乃天经地义,但不可否认,让一对小夫妻要养几个老人,有时一碗水没端平,有时力不从心,就容易与老人产生矛盾纠纷,当然,多半则是与经济问题有关联。实行“以地养老” ,无需子女支付更多的费用,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这既有利于弱化农村赡养问题中的经济矛盾,提高老年人的经济自主权,又能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助推和谐文明社会的建成。
何谓“以地养老”? 据有关媒体报道,综合各地试行的经验,就是允许老年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退出产权获得的一次性补偿及政府补贴购买养老保险,来抵扣入住养老院的开销,或者用土地流转收入运营养老院。
大家知道,凡是农村户口的,都有承包土地和宅基地,这些都是农民的资本。而农民到了不能生产的老龄时,他们就该利用既有的“资本” 来为自己养老,心安理得地欢度晚年。凭心而论,这种“以地养老”模式最受农村老人欢迎。笔者分别就此问过几位乡下老年亲戚和朋友,他们惊讶之余,纷纷表示赞成:“要真是这样,那我们农村老人也就无忧了,才会真正地安享晚年幸福!”从各地试行的经验看,“以地养老”模式,既没让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交圈子发生改变,又让其生活得很有尊严,而又无须看子女们的脸色过日子,完完全全迎合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