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法院:
联动执行促旧案执结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周亚平
本报讯 12次到访被执行人家中,5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2次集中执行……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在衡南县冠市镇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12年的旧案。
2005年6月,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某赔偿刘某等人各项费用12万余元,但陈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年12月,刘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来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陈某某均避而不见,法院经司法查询也并未发现陈某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陷入了执行困境。
但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努力,除不定期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财产外,近年来还曾在春节前后两次组织大型集中突击执行活动,但均未有所获。
为此,执行法官开始转变执行思路。既然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财产查不到,那么本案执行的关键是要找到陈某某本人,如何找人?可以请求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和协助,特别是要发挥陈某某所在尹田村村组干部的作用。
于是,执行法官积极与冠市镇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沟通、协调。在冠市镇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2017年8月法院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随后就本案的执行先后5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村组干部罗某多次参与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8月22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某当场支付3万元,这起历时12年的陈年老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