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面四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7年07月26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急车道上“乘凉”
罚钱又扣分
  高速交警提醒,停车休息要到停车港湾或服务区等安全地带

  ■本报记者   谢小青

  通  讯 员  谢顺成

  

  本报讯  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一直被称为“生命通道”,任何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都不得占用。7月24日,省高警局衡阳支队蒸湘大队的民警就查获了一起典型的占用“生命通道乘凉休息”的违法行为。

  当日15时许,民警在岳临高速例行巡逻至299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无牌小车停在天桥下的应急车道上,车后方既没有摆放三角牌,车辆也未开启危险警示灯。民警立刻上前询问情况,发现车辆门窗紧闭,驾驶人将脚搭在仪表盘上正呼呼大睡,副驾驶及后排座位上两位乘客也都在睡觉。

  民警立刻敲窗叫醒驾驶人,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临时号牌。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周某某带着家人从岳阳去往广东,无奈天气太热,一个人开车出现疲劳现象,看到天桥下晒不到太阳,就把车停在这里休息。民警告知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构成违法行为,并教育周某某:出现疲劳现象停车休息值得肯定,但应该将车辆停到安全地方,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回队部核查所驾驶的无牌车辆信息。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占道行为处以罚款两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出现疲劳时一定要到安全地方停车休息,如:停车港湾、服务区,切不可图一时清凉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此外,若车辆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占用应急车道,要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牌并开启危险警示灯。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第A09版:版面九
   第A10版:版面十
   第A11版:版面十一
   第A12版:版面十二
   第A13版:版面十三
   第A14版:版面十四
   第A15版:版面十五
   第A16版:版面十六
应急车道上“乘凉” 罚钱又扣分
马嘶塘菜市巷口 人行道清爽了
确保创建工作交出满意成绩单
39℃!衡南“晒”出新高
“光盘行动”成风尚 餐桌文明入人心
衡阳晚报版面四A04应急车道上“乘凉”
罚钱又扣分
2017-07-26 2 2017年07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