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建军) 8月3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和保障力度,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困难职工家庭学子最高可获6000元资助。
据了解,活动帮扶对象为符合建档深度困难和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子女。即2021年新考上或在校就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
对于建档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年/人。对于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5000元/年/人;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2500元/年/人。
2021年度“金秋助学”申报流程: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需填写《衡阳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校成绩单、成绩截图、学校证明等。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要先建档再帮扶。困难职工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建档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本县(市)区的金秋助学申报、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白沙洲工业园区总工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委(局、服务办),驻衡国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等负责本地区、行业、单位的助学申报、初审和全国困难职工帮扶系统档案录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部负责复审。
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已接受其他单位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不进行重复救助。8月中下旬,全市将联动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金秋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