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彭某到城西派出所报警:“昨晚停在城西派出所门口的车内9000余元现金和9包香烟不见了。”办案民警经走访调查和侦查研判,发现“5·24”盗窃案与“2·14”县一中门口对面白色轿车内财物被盗案、“5·19”S315线南方新材料公司对面马路旁红色轿车内金戒指被盗案作案手法相同,于是并案侦查。民警视频侦查发现2名嫌疑人于5月24日凌晨两点左右步行至案发地,对彭某的黑色越野车实施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得手后往商业城方向逃去。5月27日,发现嫌疑人落脚于商业城内某宾馆后,办案民警迅速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9岁,西渡镇桐桥村人)对伙同刘某(男,17岁,西渡镇人)、蒋某(男,18岁,西渡镇桐桥村人)采取拉车门方式实施系列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天下午,民警通过蹲点守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蒋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3人自今年2月份以来随机选择没锁车门的汽车作案,先后20余次盗窃车内财物,案值60余万元。目前已初步查实3起,涉案财物价值2万余元。嫌疑人交待的20余起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受害人没有报案。为查清案情,打击犯罪,挽回损失,办案民警请未报案的受害人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城西派出所报案。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衡阳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