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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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权利人:阳新建   身份证号码:430422198210258314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洪山镇衡花公路(俪景花苑)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7)衡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5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新建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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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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