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补以下6名同志为衡阳市政协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邓 政、杨祚唐、张沙丽(女)、罗华榕(女)、贺国清、贺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