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综治先进
本报讯(通讯员 何飞跃 谢涵宇)近年来,石鼓区国税局注重建立防控管理预警体系,筑牢职务犯罪预警防线,从源头抓预防,杜绝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该局连续三年被省、市国税局和当地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据了解,该局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运行和行政管理制度,通过编制《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规范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一方面,推行国税个体“阳光定税”,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定税不公或收人情税的现象。同时,制定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和办法,将干部人事、劳动纪律、政府采购,公车使用等各项行政事务纳入规范管理;还健全责任考核,在年初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在年中开展执法监察,在年底开展综合考核和双述双评,促进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该局从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入手,在全局推行依法治税工作,明确各税源管理单位的执法责任和部门领导的管理责任,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对全局中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违法违纪等个人涉廉事宜记录入档。在完善国税内控上,依托国税内控机制信息化平台,制定《内控机制实施方案》,内控系统的38个监控点全部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制定岗位职责,列出各个岗位风险点,实施全员全方位内控网络监督。
此外,该局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结合,制定责任清单,建立“主体责任人纪实台账”,强化责任落实,未发生一起职业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