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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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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屏广告乱象亟待立法“开刀”

  ■张   涛

  11月22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消费者反馈整体趋于正向,直播和低价成为此次“双11”消费者热议话题,除优惠价格争议、假冒伪劣、售后服务差等老问题外,价格垄断、软件开屏广告等也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

  软件开屏广告出现已久,此前也曾引发争议。一些开屏广告“想跳就跳”,其不合规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开屏广告乱象缘何禁而不绝,甚至愈演愈烈,其根源主要在于缺乏有力惩戒,违法成本过低。一些商家在短视思维驱使下,仍然选择一意孤行,饮鸩止渴。

  整治开屏广告乱象,除了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App开发者、商家达成共识、强化自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立法“开刀”,堵塞监管漏洞。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反规定者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根据办法,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启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展示、发布的开屏广告。不过,对于遏制“摇一摇”“扭一扭”“手机前倾”跳转等开屏广告特有的侵权方式,办法并未提及。有关方面应推动立法工作的与时俱进,针对开屏广告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修改法律加以规制。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相关主体对于消费者权益的敬畏,也有利于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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