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凌零) 大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开车出门办事,兜兜转转几圈,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却发现已被沿路商家“私人订制”了。近期,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该县交警工作中发现:部分沿街商铺经营者为方便自身,在店铺门前采取摆放电动车、自行车、板凳、杂物等方式长期占据公共停车位,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把公共资源变成自家“自留地”,致使有车位、车难停。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缓解群众出行停车难问题,该大队组织警力深入大街小巷开展全面排查,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进行整改,并加强对沿街商铺的劝导宣传,要求商家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引导群众文明行车、正确停车、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