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黄周生) 如今,发抖音、发微信、短信已成为常见的社交方式。然而,有些人却随心所欲,全然不顾法律的约束。这不,衡阳县一男子因在抖音辱骂、诽谤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衡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2023年3月至9月,张某亮在其“风雨(水贝)”“正义之神(风雨)”等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些有损王某形象和声誉的视频,对王某本人及家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于10月9日将违法嫌疑人张某亮(男,48岁,衡阳县演陂镇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域进行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亮对其在抖音平台以短视频、图片、文字方式公然辱骂、诽谤王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亮为了蹭热点和流量,在“抖音”平台上利用其本人的账号,连续发布了多条公然辱骂、诽谤他人的视频,目的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发泄心中的情绪。经过民警的教育,张某亮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保证今后不会在抖音等公众平台上发布此类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亮因辱骂、诽谤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