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凌零) 为防超速遮挡车辆号牌,撞倒行人后竟心怀侥幸逃逸。3月29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仅用36小时便锁定肇事车辆。
3月28日6时许,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报警:西界公路渣江镇松市村祖塘组路段发生一起车辆撞伤行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
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但未发现目击者、车辆碎片等有价值线索。经了解,伤者身患尿毒症,当日早起是为了去衡阳做透析,没想到遭遇了交通事故。
民警随后通过调取卡口监控锁定目标车辆,但该车辆的前后号牌均被覆盖,无法进行识别。民警对渣江、石市、界牌进行走访排查,同时结合视频侦查对全县100余台同款车辆进行分析。3月29日,中队长李文武在走访渣江镇居民时,获悉该镇某种养专业合作社有一台同款车辆,经常用布罩罩住车牌运送猪肉。
李文武迅速前往查看车辆,经比对,痕迹特征基本吻合。与此同时,民警陈吉腊在船山时间谷卡口拍到了一辆牌号为湘D.HWxx7的五菱轻型皮卡,经过从事发地到此路段行车时间的测算,基本可以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而渣江镇那台车的车牌正好是湘D.HWxx7。至此,闭合证据链基本形成。
3月29日17时,民警依法传唤了该车驾驶员凌某,在确凿证据前,凌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