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通讯员 谭利芳 吉言轩)字牌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尤其在中老年群体中广受欢迎。但打牌过程中,万一牌友身体突发异常,其余人是否要担责?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何某开设了一间粮油食品店,附近居民平常会到该粮油店内打麻将或字牌,何某收取适当的茶位费。一日,自身患有慢性疾病的李某打电话邀请徐某去粮油店打字牌,并与张某、谢某四人组成一桌。快散场时,李某突然陷入昏迷状态,牌友立即采取一系列急救措施,对李某进行救治。粮油店老板何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待李某被送往医院后,众人才散去。
原告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花费了较高费用,遂以其突发疾病与何某、杨某天天叫打牌没有好好休息有关,存在过错,且三牌友没有及时发现李某出现异常,未及时终止打牌行为,亦有过错,故将五人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五人按份赔偿李某的损失。
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某是涉案牌局的组织人,在打牌前的表现是身体健康状态。作为同龄人,三名牌友没有对李某的身体状态是否能够参与打牌进行进一步审查的责任。在打牌过程中,牌友之间没有发生争吵,更没有实施侵害原告李某身体的行为。在原告李某呈现发病状态时,牌友及时停止打牌,立即扶住李某,确保李某不摔倒,免受意外伤害,并采取了力所能及的救助措施。因此,三牌友对原告李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无其他过错,对于李某因自身疾病引起的损害,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何某是粮油店的经营者,李某亦是在该店打牌时发病的,但李某发病后,何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尽到了救助义务,且李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实其是在粮油店打牌时因何某未尽到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遭受了意外损害。因此,何某对李某的损害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杨某不是粮油店的经营者,也没有参与打牌,不是本案适格主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有完全的了解,并自我做好服药、求诊的应对措施,但该项措施他人无法替代,因自身疾病造成的损害,应由其自行承担。李某要求被告五人对其因自身疾病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耒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自愿邀约组织的字牌或麻将消遣娱乐活动的参与者,要综合考虑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遇有身体意外损害时,应根据事实和证据理性维权。作为牌友,当同伴在打牌或打麻将过程中身体突发异常时,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而提供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也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均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民法院既要对“谁弱谁有理”不良维权现象起到应有的打击、警示作用,让“谁错谁担责”规则意识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得到重视和确立;也要让自愿参加此类娱乐性活动的共同参与者和场所提供者在其他参与者遇到突发情况时,不置身事外,及时给予合理的救助,有效保障助人为乐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