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通讯员 吕婧滢)10月18日,南岳区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电话成功远程调解一起劳动纠纷。
简某原为某旅舍工作人员,因劳动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简某离职后到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旅舍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裁决书作出后,该旅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裁决诉至南岳区人民法院。
调解员文中伟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电话远程做起了调解工作,调解员核实矛盾纠纷情况,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梳理归纳争议焦点,认真审查法律关系,为双方当事人开出解决问题的“良方”。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该旅舍将双倍工资差额经调解员转交给简某。本次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既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岳区人民法院本着为民办实事,让群众少跑路的思想,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并取得有效的成绩,许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对减轻当事人诉累及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