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1471件,同比增加60%。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较少,省级检察院记录报告数量呈递增态势。并且,记录报告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从被记录报告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人员3465人,占比11%;非检察机关人员28006人,占比89%。
最高检一直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强化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疾整治,着力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有力促进检察办案公正廉洁。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1月,最高检研发出了检察官执行“三个规定”强制填报系统,嵌入到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并在全国四级检察院上线运行,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填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
按照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必须全面如实填报是否受到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即使“零报告”的也要进行填报,否则无法进入下一个办案环节,且无法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结案。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通过强制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350余万条,其中绝大多数为没有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情形的“零报告”。
除了检察官自觉填报外,最高检还利用该系统,将检察官是否如实填报情况与有关部门移送的相关违纪违法线索、案件当事人信访举报、系统自动识别推送违规办案信息等进行大数据综合分析比对,精准锁定需追究司法责任的检察官,让填报数据“活”起来,实现成果运用的最大化。
目前,全国检察人员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直报”功能,共报送4024件。其中,向最高检直报514件,向省级院直报1121件,向市级院直报2389件。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加强科学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成果运用,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