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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包装费虽不多 但强取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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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   松

  近日,就关联公司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强行收取一元包装费被处罚一事,某超市官方回应称,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并且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

  不经过消费者同意擅自收取费用,完全是一种“霸权”主义。作为一名消费者,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花费这一元钱来进行包装,商家自行收取是不合情理的。一元包装费虽不多,但也是消费者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这样强取的行为不仅有违社会企业的道德底线,更是触碰法律红线。

  “顾客就是上帝。”这是从事服务行业不变的真理。消费者需要什么,经营者就提供什么,这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正确相处方式。而此次一元包装费事件,没有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将消费者置于“被消费”的境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中,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条例。

  类似一元包装费的行为在生活中其实并不少,但为何明明有相关法律的约束,还是有不少企业明知故犯?究其原因首先是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一元钱包装费不算太多,很多人根本不会在意;其次是消费者懂法会法的人较少,没有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才让这些强取行为屡禁不止。由上可见,普及法制教育与加大法律惩治力度需持续推进,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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