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敬告,您的号牌为鄂C×××××的机动车在北京南路凤凰香郡路口违法停靠,请立即驶离,否则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刚走进凤凰香郡路口一家药店,湖北十堰市民王先生就接到来电,告知其涉嫌违停。王先生迅速将车驶离。提醒王先生的,是十堰市违停语音自动劝离系统。接听劝离电话后3分钟内驶离的,车主将不会被处罚。为缓解城市道路拥堵情况,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研发了这套违停语音自动劝离系统,并在湖北省内率先推行。
由原来的“即拍即罚”,到现在的“先劝后罚”,十堰市公安交管部门所实现的不仅是执法技术的进步,还有执法理念的进步。
之前,一些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或个别交警针对“短暂违停”“临时违停”不予处罚的做法得到了舆论的一致好评,被贴上了人性化处置的标签,甚至被解读为“法外开恩”。舆论反应如此强烈,反衬出在道路交通执法领域人性化执法的稀缺性。
对于一些情节轻微且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如果在法律轨道内能够通过非处罚的柔性干预手段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修复社会关系,并给与当事人必要的教育、警示,无疑最容易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最容易令当事人理解、接受和配合,也能提升执法效率,优化执法效果。针对一些违法行为,不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或先劝后罚,先教育后处罚,先责令改正后处罚,都是正确的、应然的执法打开方式,都是行之有效的治理手段,都是依法行政的一部分。为这种符合规矩的人性化执法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