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谭宗阳
本报讯 7月21日晚,衡山县公安局店门派出所民警连续帮助2名群众找回丢失的财物,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当日20时许,店门派出所民警在镇老农贸市场附近巡逻时接到群众求助:其在农贸市场内篮球场打球时放在摩托车座椅上的手机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民警立即在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经核查,手机疑似被一名11岁的男孩拿走。在核实该男孩的身份信息后,民警前往男孩的家中寻找,但其并未在家。民警随即调取了周边视频监控进行追踪。经多方查找,民警找到了男孩。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孩起初拒不承认自己拿走了手机。在民警耐心的教育下,男孩承认了其拿走手机的事实并将手机交还给失主。随后,男孩主动向民警讲述了其当日在农贸市场内捡到了900余元现金,并与民警一同前往寻找失主。通过细心核查,男孩与民警找到失主并将900余元现金如数归还。其后,民警将男孩送回家中,并叮嘱家长要多关心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