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馨文
本报讯 根据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法院工作实际,6月23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亚民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卫分别带队,来到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负责宣讲的衡阳中院党组成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区别情形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说明干预、插手审判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后果和危害性,此外还介绍了衡阳两级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此次宣讲活动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衡阳中院组织的此次宣讲活动大力提升了机关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对党政机关干部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他们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尊重、支持和维护司法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办案,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