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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为了节省开支,利用ETC系统的漏洞,逃避缴纳每天上下班的高速过路费,江苏如东一男子使出“蹭”车过ETC的伎俩,自以为不会被发现,却在多次侥幸逃费之后等到了法律惩罚。近日,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季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本来,ETC收费杆缓慢落下,是为了行车安全的考虑,却被少数耍“小聪明”的司机利用来逃费。本案例中,季某蹭ETC逃费,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且数额较大,符合《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法院以盗窃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可以说罪罚相当。季某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代价,纯属自作自受。
蹭ETC逃费行为,一方面,很容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安全事故,对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另一方面,从长远看可谓损人不利己。根据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上站信息而无下站信息的,小型车辆将会被列入“灰名单”,货车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随着ETC在我国越来越普及,蹭ETC逃费现象呈增多趋势,甚至还有网友竟然分享蹭ETC逃费的“经验”。这起案例显然是一堂法治教育课,教育广大车主应当从中汲取深刻教训,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再做类似蹭ETC逃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