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通讯员 邹琳
本报讯 “司法为民,办事公道。”近日,当事人崔某某给珠晖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送来锦旗,感谢法官高效服务,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该案原告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崔某某。原告公司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金额有异议,于是向珠晖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珠晖法院副院长、承办法官雷玲认真翻阅卷宗,归纳案件焦点问题。考虑被告因伤无法劳动,家庭生活困难,急需补助金补贴家用,如果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并执行,不仅能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而且能化解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案庭副庭长阳桂英多次打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沟通,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庭审当天,雷玲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利弊,根据双方情况努力促成和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崔某某执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2万余元。
珠晖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崭新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