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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3日 星期六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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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杂草引发山火 衡南一村民被刑拘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程建铭

  本报讯  松土烧杂草是不少村民的农作习惯,但对于严防森林火灾而言,是一个弊大于利的陋习。近日,衡南县宝盖镇宝盖村村民陈某某就因焚烧杂草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造成44.1亩林地被烧毁,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丈夫罗某某到自家责任田里松土除杂草。在清理完后,陈某某将杂草聚拢成一堆,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点燃,之后燃烧的杂草被风吹散,将紧挨着的银杏林点燃,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

  火灾发生后,宝盖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火并对火场进行了前期处置,但由于现场无直接目击证人,加之火场面积较大,导致起火点无法锁定,案件侦破陷入困境。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增援,充分发挥在火灾勘查方面经验丰富的作用,迅速锁定起火点,进而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引发森林火灾的嫌疑人陈某某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且清明将至,天干物燥,风势多变,是森林火灾高发期,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防火意识,不要在野外用火,文明祭祀,切莫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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