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龙 潭
本报讯 珠晖交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加大治超执法力度,3月21日查获超载“百吨王”车辆一台。
3月21日上午,珠晖交警大队一中队负责人李鹏程带领中队民辅警在107国道设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9时18分,驾驶员何某某驾驶湘DC****重型自卸货车,被交警查获。车辆核载重量为48.805吨,实载重量为101.9吨,超过核载质量109%,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珠晖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对驾驶员何某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并消除违法状态,抄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与区治超办,落实“一超四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