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衡阳晚报》发布的拍卖公告,现作出更正。
1.拍卖日期由“2020年12月26日”变更为“2020年12月30日下午3点”;
2.“竞买对象须为有资质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变更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关联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购买的主体”;
3.拍卖标的展示和报名截止日期由“2020年12月25日16时”变更为“2020年12月30日中午12点”;
4.拍卖地点由“金色家族酒店十楼多功能会议厅”变更为“金色家族酒店十五楼多功能会议厅”;
5.现对标的1和标的2的组成作出以下变更:
标的1为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变更为标的1-1、标的1-2、标的1-3三个标号。
标的2变更为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一份债权和一宗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衡阳德兴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