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面十四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离婚冷静期不妨碍离婚自由

  ■丁庆霞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根据民法典规定,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提前30日申请。这再次引发了舆论对离婚冷静期的热议。

  笔者认为,30天的冷静期并不妨碍离婚自由,也不妨碍分居。自由仍然存在,但却有了一定门槛,而30天的门槛并不高。很多夫妻一时激愤之下离了婚,往往会后悔,有这个缓冲器拦一下,未必是坏事。

  反对设立离婚冷静期的人认为,如今男女双方都有很强的社会生产能力,无需婚姻为自己遮风避雨,自然可以相忘于江湖。但对于更多的普通人而言,婚姻虽然平淡,却是一处相濡以沫、遮风避雨之所。一旦打破,终其一生,未必能有更好的选择。所以,离婚冷静期的确有用。

  实际上,对于铁了心要离婚的人,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太大的妨碍。双方冷静、理性地协商,在财产、债务、后代抚养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到民政局申请,30天后就能拿到离婚证。这期间,正好办理各种善后事务。

  对于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离婚冷静期对他们而言,从来都是无用的,因为这类离婚需要法院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反对离婚冷静期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涉及家暴的离婚,30天的冷静期会造成风险。笔者认为,这个认识是错误的。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与家暴无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应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判决离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第A09版:版面九
   第A10版:版面十
   第A11版:版面十一
   第A12版:版面十二
   第A13版:版面十三
   第A14版:版面十四
   第A15版:版面十五
   第A16版:版面十六
世 相 浅 见
对“造谣博流量”须追究到底
离婚冷静期不妨碍离婚自由
山寨汉服阻碍行业创新
撬锁擅闯溶洞,应为任性买单
衡阳晚报版面十四A14离婚冷静期不妨碍离婚自由 2020-12-11 2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