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 威
本报讯 11月12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借助执行联动机制依法强制执行一住宅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宁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常宁市法院一审、衡阳市中级法院终审生效后,被申请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为此于2020年9月1日向常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申请执行案件系一职工团购房建设项目,历时十余年未完工,给当地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确保该项目早日复工,常宁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清场。
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昕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执行活动方案,要求相关单位配合支持。为确保执行效果,市委政法委提前两天召开工作安排会议。常宁法院委托具有拆除资质的公司实施拆除,并召开执行预备会议进行具体安排。在执行现场,常宁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与法院人员、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信访局工作人员一同给被执行人做工作,法院、公安局、环保局部门全力做好现场安保,常宁市纪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检察院、公证处、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现场全程监督。经多家单位的协同努力,执行有序推进,法院顺利完成本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