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亚华
本报讯 近日,家住石鼓区青山街道西湖新村8栋504室的居民董春生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签署了捐献遗体申请书,他决定离世之后,将身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让他人的生命得以延续。
61岁的的董春生是个乐观,且富有爱心的人,虽然他出身平凡,但是他仍然希望能够尽自己的所能帮助他人。谈起捐献遗体的决定,董春生这样回答:“就想着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受到传统观念影响,大多数家庭不认同遗体捐献,董春生的家人也不例外。董春生的儿子董倬说,起初家人极力反对,但最终被爸爸坚定的态度所感动,决定给予他尊重和理解,帮助他完成心愿。9月24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在西湖新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董春生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下了名字,完成了自己的心愿。